用高低溫實驗室來做試驗的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種標準的試驗程序,用來確定非散熱的電字電工產品(包括元件、設備和其他產品)在低溫使用或存儲的適應性,試驗樣品應在低溫下放置足夠長時間以達到溫度穩定,試驗持續的時間通常是從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時而開始計算的,本試驗是將具有室溫的待測試試驗樣品放入溫度也為室溫的高低溫試驗箱內進行測試,然后再將試驗箱的溫度調整到符合相關規范規定的嚴酷等級的溫度值,在試驗樣品達到穩定溫度后,在試驗樣品達到持續時間后,試驗樣品通常處于不工作狀態下,本試驗通常采用強迫空氣循環,試驗箱工作空間內,應提供標準試驗規程所要求的溫度條件,可以用強迫空氣循環來保持溫度均勻,為了限制輻射影響,箱內壁各部分溫度與規定試驗溫差之差不應該超過8%(按開爾文溫度計算),且試驗樣品不應受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加熱與冷卻元件的直接輻射。做非散熱試驗樣品的標準試驗為了使試驗樣品在低溫條件放置足夠長的時間從而來達到溫度穩定。
對于功能性試驗,必須按相關規范規定對試驗樣品給予通電或加電氣負載,并檢查確定其能否達到規定功能,若相關規范有所要求,試驗樣品應按其規定的工作循環和負載條件處于運行狀態,或者不予通電(注:此時試驗樣品處于運行或在負載條件下,只要表面溫度不超過周圍大氣溫度5K,均認為是非散熱的),在試驗周期結束后,試驗樣品的恢復可在試驗箱內或在其他合適的方式下進行,若條件試驗期間,試驗樣品是處于通電運行或加電氣負載狀態,應在升溫前停止通電或卸去負載。
在做高低溫實驗室試驗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避免高溫燙傷,低溫凍傷的后果。